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半岛平台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成功案例     |      2024-05-01 16:26

  半岛平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31,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66,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6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

  备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计算口径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孰高为准;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备注:公司与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江西联益签署了《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回购交银投资所持有的江西联益13.7428%的股权,并于2024年4月10日支付全部回购价款。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交银投资将不持有江西联益股权,公司将持有江西联益78.6966%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益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

  备注:由于重庆联创原股东重庆两江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战略”)存续期届满并已进入清算期,为处置两江战略所投项目所需,两江战略将其所持有的重庆联创股权实缴注册资本19,500万元,占重庆联创注册资本总额的19.5%,转让给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高质量”);未实缴部分的重庆联创20.5%股权转让给联创电子。具体详见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联创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家用电器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真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联晟精密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联晟精密联创万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盖板玻璃、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1栋A座14层A2-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99号办公楼一号楼一、三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摄像头模组制造及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玻璃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头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电池、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贴片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触控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盖板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摄像模组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担保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期限和担保额度内,签署和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

  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流动资金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3年内有效。项目贷款授信及融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8年内有效。融资租赁授信及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署合同之日起5年内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本次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35,5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8.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3,786.8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3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3,9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9,94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9.01元,于2020年11月3日共募集人民币1,070,999,914.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895,532.76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104,381.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4日出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867,915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18号)。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原计划投入“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388,104,381.39元以及该项目监管账户累计收到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调整产能规划自筹资金实施“年产2.6亿颗高端手机镜头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400万颗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600万颗影像模组产业化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88,104,381.39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92,653,018.90元,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99,456,727.93元,节余募集资金主要系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的存款利息。

  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继续为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已发生银行融资3,9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到期为止;联创宏声已承诺在上述担保到期后,江西联创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为联创宏声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及联创宏声实际控制人肖啟宗先生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江西联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银行贷款人履行担保责任所代偿的全部债务。

  因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罗顺根在十二个月内曾任联创宏声董事,该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罗顺根在十二个月内曾任联创宏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联创宏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日,联创宏声控股股东为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啟宗,其股权结构如下:

  联创宏声近三年主要从事民用及军用电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余额为3,9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湖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

  2、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1,330.00万元;

  3、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额度为1,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申请新增担保额度2,000.00万元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联创宏声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江西联创为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及联创宏声实际控制人肖啟宗先生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江西联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银行贷款人履行担保责任所代偿的全部债务。联创宏声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审议提供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35,5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8.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3,786.8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43.3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3,9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